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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程序和接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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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6-01作者:y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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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收货条件

  (1)一般规定
  1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发运的货物必须遵守与来源国、过境国和到达国有关的法令和条例,以及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航空公司的各项运输法规。中国、有关国际政府和航空运输企业实施的一切禁运和未运输货物,一律不予受理。托运人必须自己完成出境手续,如海关、检疫等。我国民航航空运输企业暂时不办理货款支付(COD)业务。
  4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机场空运包机运输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双方事先商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或一部份舱位租给包机(舱)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起运至指定目的地。一般而言,包机(舱)的运费较班机为低,但活动范围较小。
  (2)价值限制
  每批货物的申报价值(即每货单)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未按每公斤毛重20美元计算申报价值)。货物应分批交付(即两张或两张以上的提单)。如果货物不适合分开,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收到。
  (3)付款要求
  货物
  的运费可以预付或应付,但请注意:a。货物的运费和申报价值必须预付或全额支付。b.在运输离境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额预付或全额支付;过境费用是应付的,但某些费用,如政府规定的固定费用和机场当局征收的一些税款,在发运站知道后也可以预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额支付。托运人可以下列支付方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注:代理人不得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行许可证(MCO)或预付付款通知(PTA)作为付款方式。ii。装运程序
  (1)托运人在交付货物时,应填写国际货运委托书,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单据,托运人应对所提供的装运单据和运输相关运输单据的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在代理人收到国际货物时,应认真完成下列程序:
  1着重检查货物
  的内容,以确定托运人发运的货物是否属于在特定条件下运输的货物,应特别注意所交付的货物是否为危险货物或可能含有危险货物。机场货运集装箱运输方式在航空运输中的使用是大势所趋。但因飞机舱位形状特殊,使用的集装箱除在大型飞机货舱中可使用标准箱外,一般要使用尺寸、容积、形状各异的非标准箱。使用集装箱运输主要是是为了提高运输效率,以及节约包装,利于周转等。属于或者含有危险货物的,按照承运人与代理人的有关协议和国际航空协会危险货物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货物的目的地
  代理人应知道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是否可通航,如果目的地没有终点站,可建议托运人将货物的到达点改为最近的可通航点,但货物的目的地仍需填写在收货人栏中。
  货物的包装和数量
  在收到货物时,代理人应检查货物的包装和货物的大小。托运人应被要求重新包装的包装不是牢固的,太粗糙和旧的标志。此外,还应检查货物的体积以满足装货类型的要求,对于连接的货物,应考虑到中转站的使用模式。海关手续
  检查货物的报关手续是否完成。机场空运包机运输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双方事先商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或一部份舱位租给包机(舱)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起运至指定目的地。一般而言,包机(舱)的运费较班机为低,但活动范围较小。